肖钢,男,汉族,江西
吉安人,1958年8月出生于湖南长沙,法学硕士,1976年参加工作,曾为原
中国人民银行行长
吕培俭的秘书。
人物履历
1981年,本科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(2000年并入湖南大学);
1989.10-1994.02,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、主任;
1994.02-1995.07,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;
1995.07-1996.10,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(央行系统内最年轻的正局级干部);
1996年,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(法学硕士论文-《论短期资本的跨国流动与国家管制》,师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教授林毓辉)。
1996.10-1998.10,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
1998.10-2003.03,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,长期分管信托业务、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;
2003.03-2004.08,中国银行董事长、党委书记、行长兼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(2003.06-2004.12,兼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);
2004.08-2013.03,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党委书记、执行董事、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;兼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;
2013.03-2016.02,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、党委书记。
担任职务
中共十七大代表,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、第十八届中央委员,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。